
高雄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(委託有限責任高雄市政府員工消費合作社辦理)
115年度幼兒園教師/教保員招募簡章
一、招募職稱
幼兒園教師/教保員1名。
二、資格條件
(一)具幼兒園教師資格或教保員資格。
(二)大學(含)以上幼兒教育、幼兒保育相關科系畢業。
(三)具教育部核發幼兒園合格教師證者尤佳。
(四)符合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》及其相關法令規定。
三、工作內容
(一)幼兒照顧與安全維護。
(二)主題課程規劃及學習區經營。
(三)班級經營與品格教育推動。
(四)園所活動規劃及執行。
(五)教保專業實務及親師溝通。
(六)配合園務行政工作。
四、薪資待遇
依教育部「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」薪資支給基準辦理。
五、福利制度
(一)勞工保險。
(二)全民健康保險。
(三)勞工退休金提撥。
(四)年終工作獎金及其他福利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六、報名方式
(一)報名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3日止。
(二)報名方式:採電子郵件或親自送件。
(收件郵件地址:kaocoop.sun@msa.hinet.net)
(親送地址: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145號)
(三)應繳資料:
1.履歷表(含自傳)。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3.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或教保員資格證明文件影本。
4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5.其他有利審查相關證明文件。
七、招募方式
(一)書面審查(佔30%)。
(二)面試(佔70%)。
八、面試日期及地點
(一)日期:115年8月11日(星期二)下午3時。
(二)地點:高雄市政府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辦公室
地址: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樓後側。
電話:07-3300853
九、錄取公告
錄取名單經核定後,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,並公告於本社 網站。
十、報到日期
錄取人員應於115年8月17日辦理報到並正式任職;逾期未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十一、上班地點: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樓後側。(07-3300853)
十二、附則
(一)報名資料如有偽造、變造或資格不符者,取消錄取資格。
(二)未錄取者恕不退件。
(三)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》、
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》、《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》及相 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